邁向綜合調解員的指南

22/07/2026

如何成為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 (「調評會」)認可的綜合調解員?

如要成為調評會認可調解員,必須具備至少三年全職工作經驗,否則其申請將不會被接納。

 

第1階段 – 訓練課程

  • 必須成功完成40小時面授的調解訓練課程。 (本課程為調評會認可的課程)

第2階段 – 評核

  • 調解兩宗模擬調解個案。
  • 學員成功完成兩宗模擬調解個案後,須取得兩份由評核員填妥的模擬評核表格。該評核表格目的在於證明該申請人已具備可勝任調解員的能力。

第3階段 – 申請

  • 完成第1階段及第2階段後,學員可提交以下資料供調評會審批為調評會認可調解員:
  • 表格MA1
  • 兩份已由評核員填妥當的評核表格並附上兩份和解協議
  • 第1階段調解訓練課程證書
  • 申請費($600)
  • 年費($900)

*重要事項*

  • 學員必須於成功完成第一階段調解訓練課程當日起之三年內,完成調評會第二階段評核。
  • 就評核認可調解員的申請而言,第二階段測評結果的有效期為調評會發出通知起的三年內。
  •   第三階段結果在相關調解評審委員會會議日起三星期內, 以郵遞形式公佈,並不會透過電話或電郵形式公佈。
  • 如欲由調評會在下一次會議上考慮其申請,學員須提前兩星期向委員會提交申請。有關調評會會議日期,請瀏覽調評會網頁。

*詳情可瀏覽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(HKMAAL)網頁:http://hkmaal.org.hk/
 


常見問題

1)沒有法律背景,可以報讀調解課程嗎?

可以。 調解員並非法律專利,學員來自各行各業(如醫護、工程、社工、教育等),溝通與同理心技巧更為關鍵。

 

2)此課程學費可以申請持續進修基金資助嗎?

可以。相關資助發還,由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作最終決定,其他詳情可瀏覽持續進修基金網站:https://www.wfsfaa.gov.hk/cef/tc/index.htm

 

3)課程教材及考試是中文還是英文?

教授語言以粵語為主,英語為輔(教材以英文為主)。考試是中英對照。


4)課程評核「草擬《經調解的和解協議書》」是怎樣的?

實務演練。 考核時您會擔任調解員,另外兩位考生或評核員扮演起衝突的當事人。

 

5)上完 40 小時課程就能成為認可調解員嗎?

否。 完成 40 小時課程只是第一步。您還需要通過模擬個案的階段評核,合格後才向專業資歷評審機構(如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,簡稱 HKMAAL)申請正式資格。

 

6)如果因事缺席課堂,可以補堂嗎?

學員如缺席課堂,可向中心索取《課程補課申請表》申請最多一日之補課;按香港和解中心之規定,學員需繳交補課費用,上下午分為兩節,詳情收費請向職員查詢。

 

如需報考由HKMAAL統籌的資歷評核:

出席率必須達100%及通過評核之學員,獲香港和解中心頒發證書,憑此證書可報考由HKMAAL統籌的資歷評核。考生成功通過調評會考核後,可申請成為該會的「綜合調解員」。

 

7)申請調評會認可調解員的「三年全職工作經驗」必須是相關行業嗎?

不需要相關行業,任何行業的全職工作均可。

 

8)「家事調解」和「綜合調解」課程有什麼分別?

「家事調解」與「綜合調解」課程的分別,主要在於處理範疇與入學門檻。

 

處理範疇不同:「家事調解」專門處理離婚、子女撫養權及財產分配;「綜合調解」則處理家事以外的糾紛,涵蓋商業、工程和社區等領域。

入學要求: 前者要求報讀者具備心理學、輔導或法律相關的背景,課程亦增設了家庭系統與兒童發展心理學的課時;後者則通常只需三年全職工作經驗,且不限行業背景。

 

 

上⼀篇
下⼀篇